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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争鸣】人大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民主执政的最好制度

2016年03月24日 08:47  点击:[]

作者:全国人大代表、西安美术学院副院长 韩宝生

又是一年春意盎然。2900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再次聚首北京,议国是、提建议、作决定,在庄严的人民大会堂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

去年,“十二五”规划胜利收官;今年,“十三五”规划等待人大代表共议。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无论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还是谋划全面深化改革,都需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凝聚起携手同心的强大力量。

毛泽东同志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说:“我们有充分的信心,克服一切艰难困苦,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共和国。我们正在前进。我们正在做我们的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极其光荣伟大的事业。我们的目的一定要达到。我们的目的一定能够达到。”人大制度为我们实现这一伟大的目的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告诉我们,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绝不能脱离国情而抽象地讨论优劣、决定取舍。政治制度作为上层建筑,是由这个国家的经济基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的,是由这个国家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决定的。近代中国的政治发展道路一再证明,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

从1840年开始,围绕在中国建立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和政权组织形式,各种政治势力曾提出过种种主张,展开了长期争论、探索和激烈斗争。“君主立宪制”在中国行不通;“三权分立”的资产阶级共和制在中国也行不通。中国共产党人深刻总结中国近代政治发展的历程和建立新型人民民主政权的实践,得出了一个重要结论,这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政权,只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同这一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只能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民主执政的最好制度。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以实现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为建立新型人民政权进行了不懈探索和艰辛实践。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建立了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农民协会,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建立了工农兵代表苏维埃,在抗日战争时期建立了参政会,在解放战争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初期建立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确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确定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此后,经过几年的过渡和积累,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隆重召开,制定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这部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至此,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建立。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新中国的繁荣富强。因此,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才能继续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的伟大创造,成功开辟了人类政治文明的新路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建立起了人民大众管理国家、管理社会的国家体制,有力地保证了全国各族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广泛的民主、自由和权利。这也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最本质的区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为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极大地调动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国家、管理国家的积极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和发展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我们不断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了全面依法治国。发展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来展开和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享有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在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

事实是最有说服力的检验标准。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来,正是在有效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制度安排下,中国经济实现了腾飞,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跨上新台阶,社会长期保持和谐稳定。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好制度,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只有坚持好、完善好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才能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继续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中国现代化航船的破浪前行,进一步凝聚起亿万人民的智慧和力量。

春天,是个充满希望的季节。新的起点、新的征程,围绕“中国梦”这一宏伟目标,让我们携起手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顽强拼搏,开拓创新,团结奋进,为全面实现“十三五”规划的宏伟蓝图,更好组织和动员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