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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之声广播站社团章程

2013年09月25日 10:39 审核发布:宣传部 点击:[]

“安顺学院学生广播站”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团委直接组织学生自愿参与的学生社团组织。广播站坚持自主、自治、自办的方针。 广播站作为学校的重要舆论工具,坚持以“加强思想政治宣传,弘扬校园主旋律,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以配合学校各项宣传工作和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素质,建立健康活泼的校园文化氛围为主要目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是广播站开展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广播站接受安顺学院团委的直接领导,坚决执行安顺学院团委的相关决议。

 

第三条 广播站是由学生独立组织的团体.给大家提供展示风采,丰富充实课余生活,拓宽交流渠道,提高自身与外界沟通的机会,让大家在聆听中学习,在学习中交流,在交流中进步。

 

第四条 本广播站将积极传播校内外新闻,用歌声充实校园生活,传播校园文化,使学生的校园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第二章 成员

 

第五条 凡安顺学院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并遵守广播站章程。

 

第六条 广播站人员义务

(1) 有自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2) 有自觉遵守广播站纪律,严格执行广播站决议,热心本职工作,努力完成广播站交派的各项任务的义务。

 

(3) 有宣传广播站,维护广播站形象的义务。

 

(4) 有鼓励同学向广播站投稿的义务。

 

第七条 广播站人员权利

(1) 享有参与广播站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2) 享有向广播站提出工作建议,监督广播站内工作的权利。

 

(3) 享有参与广播站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第八条 入站

申请者应向广播站提交书面申请,面试合格,经批准后方可成为广播站成员.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享有社员权利。

 

第九条 退站

 

社员因转学,升学,休学或退学等情况要退出广播站的,应向广播站提交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

 

第三章 岗位职责

 

第十条 站长职责:

 

(1)执行本站章程,执行本站决议,领导各项工作。(2)整体统筹规划各板块节目。(3)领导组织广播站内的活动。(4)监督和指导各节目的制作和播出。(5)代表广播站协调与学校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第十一条 编辑职责:

 

(1)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新闻真实性原则。(2)深入实际,深入生活积极主动地采集校内外新闻,保质保量的完成新闻采写任务。(3)服从安排,团结协作。

 

第十二条 播音员职责:

 

(1)服从领导安排,作好本职工作。(2)负责节目内容的播读和主持任务。(3)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掌握播音技巧,提高播音质量以积极健康的语音面貌吸引听众,传达节目宗旨。(4)突出主持个性,增强传播效果,达到与听众良好的交流。体现节目理念,代表广播站立场作好广播站形象宣传任务。(5)平时留意节目的差异,取其精华,找出不足,互相交流,共同提高。

 

第四章 广播站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播音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2:00-12:30,下午18:00-18:50。

 

请播音员准时开始播音,按时结束。

 

第十四条 每次广播之前作好充分的节目准备,播音员检查机器,若有问题立即向老师和站长报告,播音员熟悉播音设备操作,保证节目质量,尽量减少或避免差错。

 

第十五条 请不要在广播室内大声喧哗、嬉笑;请不要将食品等与广播无关的东西带入广播室,保持广播室的清洁卫生。

 

第十六条 播音期间,请不要允许非广播站工作人员进入播音室。播音结束后,请播音员关灯、关窗、关掉播音设备,广播站工作人员必须爱护学校的广播器材,遵循有关操作制度。

 

第十七条 节目设置

 

周一至周五设置10个栏目,具体栏目内容在广播站全体人员商议后,节目负责人拟定策划书,表决批准。栏目设置应动态调整,符合广大学生的意愿,适当增加一些同学们感兴趣的节目内容。注意学校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播放内容不健康、格调低下的曲目和广播词,提倡激发学生奋发向上的宣传。

 

第十八条 播音稿应用统一格式的稿纸编辑,主持人在节目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好稿件、录音等,并将播音稿及时交至站长处保存。播音员应及时填写广播站工作日志。

 

第十九条 例会制度:每周一次,总结近期广播内容,同学建议等,由站长负责组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站长请假。

 

第二十条 每学期结束,根据工作情况评选广播站优秀播音员,作为广播站评奖之优先人选。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院广播站。

 

安顺学院广播站

20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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