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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争鸣】探寻精准落实“文化扶贫”的举措

2017年09月06日 10:19  点击:[]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霍桂桓

文化扶贫是指从文化和精神层面上给予贫困地区以帮助,从而提高当地人民素质,尽快摆脱贫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进一步强化任务落实,加大对文化扶贫工作的指导,2017年上半年,文化部发布《“十三五”时期文化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提出了八项主要任务。《方案》提出,到2020年贫困地区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文化发展总体水平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人口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文化的“扶志”“扶智”作用充分体现。贫困地区的艺术创作不断繁荣,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文化产业实现长足发展,文化市场体系更加完善,文化交流逐步扩大,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充实。

既然基本方针已经确定,那么,如何卓有成效地加以具体实施的关键性问题便随之摆上了议事日程。我们认为,认真解决好“文化扶贫”的可行性及主要相关问题,对将这样的大政方针有效地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探讨和研究“文化扶贫”的可行性,无疑应当从真正恰当的马克思主义文化观出发;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清楚地认识究竟为什么能够进行“文化扶贫”。实际上,文化就是特定地区的群众以其特定的生存发展史为基础,通过用包含情感的感性符号美化特定的对象,来表达其对更加美好的生活的向往、追求和精神享受的社会活动过程及其结果。客观分析,人们对文化的精神追求和欠发展地区的群众现有的、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基本诉求是完全一致的。也正因为如此,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的结合传承优秀的传统文化进行文化扶贫的基本方针,显然是对症下药的正确决策,是具有非常显著的可行性的!

不过,我们认为,要想使决策真正得到卓有成效地具体实施,切实做到生根开花并结出累累硕果,具体实施者还需要特别解决好以下几个重要问题:

第一,“接地气”:《方案》指出,提升贫困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推动贫困地区文物保护利用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扶贫开发、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充分挖掘革命老区红色文化内涵,利用革命历史文物资源优势,推动当地经济社会文化持续健康发展;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加强对贫困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研究、记录,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此外,加快贫困地区文化产业发展,鼓励贫困地区依托特色文化资源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支持建设一批具有富民效应和示范效应的文化产业集聚区和特色文化产业项目。由于任何一个贫困地区的群众都有其特定的生存发展史、都因此而形成了其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传统,因此,要想使“文化扶贫”行之有效,必须特别注重以传承和发扬当地的文化传统为主、以引进吸收外来文化形式为辅,从而使用于“脱贫”的文化真正能够与该地区群众的实际生存和发展需要有机结合、水乳交融,使文化扶贫真正能够成为有助于推动广大人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强大的精神推动力!同时,还需要力戒以引进外来文化为主、强行灌输、最终形成与群众的实际生活完全脱节的机械做法。

第二,“树正气”:《方案》指出,促进贫困地区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加强贫困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开展贫困地区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深入推进贫困地区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要想通过传承和发扬贫困地区的历史传统文化来有效地实现“文化扶贫”,就必须对传统文化进行实事求是的、彻底的批判吸收,从而真正达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效果;必须努力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在坚决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文艺形式摒弃故步自封、好逸恶劳、投机取巧、坑蒙拐骗、为富不仁等传统恶习的同时,结合典型事例大力弘扬积极进取、勤劳勇敢、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与人为善等优秀的传统文化要素,真正做到使优秀传统文化要素得到切合实际的继承、脚踏实地的发扬光大,从而使通过有效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而进行的“文化扶贫”,真正能够发挥其应有的、巨大而持久的精神性范导作用和推动作用。

第三,“用能人”:《方案》指出,加大贫困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十三五”时期,根据中央要求,结合文化部实际,将选派20名同志到新疆、西藏、青海和西部地区、革命老区和中央苏区等贫困地区挂职帮扶;继续实施“三区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实施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强文化科教扶贫兴边。一般而言,对于任何一项工作或者事业的顺利开展和取得预期的成功来说,“榜样的力量”都既是卓有成效的、也是无穷无尽的,就通过传承和发展优秀的文化传统而进行的“文化扶贫”来说,显然情况也同样是如此。当然,这里所谓的“能人”未必是该贫困地区的领导干部,但却一定是该地区历史文化传统的优秀继承者;我们认为,只有积极地寻找、发现和大力扶持并有效利用这样的“能人”,才能从根本上保证“通过传承和发展贫困地区的优秀文化传统、有效地实现文化扶贫”最终真正能够落到实处,而不是将其变成一句华而不实的“口号”,因此,这也是使“文化扶贫”真正“接地气”的关键性前提之一。

最后,“纳新技”:《方案》指出,推动贫困地区文化交流互通,充分利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平台,支持贫困地区优秀文化资源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实施文化睦邻工程,支持边境贫困地区与周边国家开展文化交流活动;推动贫困地区与国内发达地区的文化交流。当今科学技术发展迅猛、一日千里,新的传媒技术层出不穷、日新月异,因此,要想通过传承和发展贫困地区的优秀文化传统、有效地实现文化扶贫,就必须在尽可能尊重和继承作为优秀文化传统之现实载体的各种传统文艺形式的同时,通过积极引进、有效吸收和充分消化各种崭新的传媒形式,从而使这些传统的文艺形式得到脱胎换骨式的、质的提升,逐步真正实现在使优秀的传统文化要素能够得到更加卓有成效的继承的同时,能够以更为青年一代喜闻乐见、更加富有吸引力的形式得到弘扬和发展。有必要指出的是,在这里,我们必须注意真正做到对各种以“新技术”形式出现的传媒形式进行“有效吸收和充分消化”,力戒生吞活剥式的盲目嫁接,否则就有可能事倍功半、甚至是事与愿违。

总之,通过继承和发展优秀的传统文化进行文化扶贫,是一项具有非常显著的可行性的英明决策,只要我们切实解决好上述“接地气”、“树正气”、“用能人”和“纳新技”等方面的问题,这项决策是完全有可能顺利地落地生根并最终结出累累硕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