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会长、求是杂志社原副总编辑 刘润为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中国现代化的根本问题是农村的现代化。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即使出现再多可以媲美发达国家水平的“飞地”,也不能说中国实现了现代化。
怎样才能实现农村的现代化呢?有人主张消灭农村,把农业转移人口留在城市,或者把其他农业人口集中到新建或已有的城镇。在产业结构和社会结构深刻变革的发展阶段,创造一切条件,让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中住得下、融得进、就得业、创得业,无疑是顺应时代潮流的正确举措。但是不问青红皂白,一刀切地把农业人口赶出农村,则不能说是一种求实的态度。目前全国约有6亿乡村人口,能够拆农家院盖楼房全部实现城镇化吗?仅按1人20平方米的居住面积计算,共须建楼120亿平方米;按每平方米2000元计算,则需资金24万亿元,这还不算其他必要的辅助设施。因此,要中国一时间拿出这么大笔钱用于城镇化建设,显然还不太现实。事实上,不顾农民的实际支付能力和本地的实际情况,盲目地把农民赶上楼的做法,在一些地方已经结出了不少苦果。如果把原本很漂亮的新镇变成荒芜的“鬼城”;把原来的村庄统统拆掉,造成乡间的一切历史文化遗存、一切乡风乡俗都荡然无存,那将是巨大的、无可挽回的损失。这不是所谓的“新型”城镇化,而是片面的城镇化、扭曲的城镇化、破坏性的城镇化。
农村现代化的根本出路在于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2016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指出:所谓城乡发展一体化,就是要“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其目标是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以及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说通俗一点,就是工业有的农业也要有,城市有的农村也要有,市民有的农民也要有,真正实现“你有我有全都有”。我们常说不忘初心,不忘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目标。倘若我们实现了城乡发展一体化,那么“三大差别”就至少消灭了三分之二,这无疑是十分诱人的前景。
当然,在这种统筹、一体的发展过程中,一些村庄的消失不可避免,因而新型城镇化是必要的、不容否定的。但是拆掉哪些村庄、保留哪些村庄,必须在充分尊重实际、尊重农民意志的前提下统筹考虑、合理规划。宜拆的则拆,不宜拆的一定不能拆,切实做到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并举,切实把保护传统村落、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遗存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底线。尤其要警惕和防止一些地方政府假借新型城镇化大搞土地财政、土地金融的倾向,警惕和防止无良房地产商以支持城镇化的名义觊觎农村土地的倾向。
城乡发展一体化离不开国家支持和自身努力
新中国成立以来,为了建设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为了让中国永远摆脱落后挨打的命运,广大农民作出了巨大的奉献和牺牲。他们作为支撑人民共和国的脊梁,赢得了子孙后代的永久崇敬。如今,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已经具备支撑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物质技术条件,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阶段。“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何况人乎?在国家不断加大“三农”投入的同时,社会各界也一定要把党和国家的支农方针转化为自己的内在要求。不断拓宽帮扶渠道、不断加大支持力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务求所反之哺产生实实在在的效果,这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当然,我们也要直面中国“三农”问题相对复杂的局面,单靠国家、城市的支持是很难全面实现现代化的。即使实现了,也难以长久维持并不断提高。外部的支持只能作为一种助力、一种条件,最根本的还是要靠亿万农民自己,靠亿万农民创造历史的无穷伟力。
令人振奋的是,中国的农民已经在自己的土地上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现代化的人间奇迹。塘约、大寨,嗄措、达西,东岭、南街,华西、西王,梦兰、花园,红嘴、龙门,蒋巷、窦店,刘庄、周家庄……从京畿重地到西南边陲,从白山黑水到黄土高坡,从中原腹地到东南沿海,从江南水乡到雪域高原,到处都有这样的榜样名村。在他们那里,产业发达、设施齐全、生活富裕、社会和谐、生态良好、乡情浓郁,幼有所长、壮有所用、老有所终、病有所医、住有所居。没有辍学少年、失业青年、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也没有房奴、车奴、医奴和婚奴。人们的进取精神和幸福指数甚至高于城市,堪称是“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的现世桃源。正是他们预示着、召唤着农村现代化的灿烂前景。
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
为了探求榜样名村成功的秘密,为了给城乡发展一体化鼓劲加油,我们曾深入数十个榜样名村进行调查采访。在获取足够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我们发现,48个榜样名村各擅胜场、各有千秋,但也有其鲜明的共性,或者说他们念的是同一本经过反复检验的“真经”。撮其大要,就是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
凡是榜样名村,都有一个坚强的战斗堡垒——党支部、党总支或党委会。这是一个紧密团结的集体,廉洁奉公的集体,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集体,具有高远眼光、务实作风、创造精神的集体,在广大群众中具有极强聚集力和号召力的集体。尤其是这一班人的“班长”,往往以其更高的精神境界和更强的领导能力而成为当地农民群众公认的领袖人物。
凡是榜样名村,都始终不渝地坚持发展集体经济、坚持共同富裕,但是他们并不保守,也不僵化。自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他们一直主动地融入这一潮流,积极探索优化资源配置的多种途径,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在融入的过程中,他们并没有丧失自我,也没有迷失方向,而是在生产资料占有、生产过程和收入分配等各个环节牢牢掌握着主导权和支配权。
不容否认,在推进农村现代化的问题上,一直存在否定集体经济的倾向。一些不辨菽麦的所谓经济学家居然夸夸其谈,编造突破18亿亩耕地红线的“理由”,妄言土地私有继而进行兼并的“好处”。部分无良媒体人则对坚持集体经济的榜样名村吹毛求疵,抓住一点,不及其余,无限夸大,甚至造谣污蔑,必欲搞臭搞垮而后快。少数受新自由主义蛊惑的领导干部也把这些榜样名村视为异端另类,对他们取得的成绩不肯定不宣传,对他们遇到的困难不过问不帮助,甚至进行不同程度的打压。所有这些,都严重背离了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严重违犯了党的“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严重干扰了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进程,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随着农村现代化的推进,多数农民的耕作方式和经营方式发生了明显变化,但是他们作为小生产的性质基本上没有改变。小生产的家底薄、经营规模小、生产力分散,顾不上公共服务设施及文化、生态方面的建设,也无力抵御天灾人祸以及一些无良资本和国际资本的挤压、盘剥和吞噬。其结果必然导致两极分化和乡村的衰微破败。不改造小生产,农村的现代化就永远是海市蜃楼。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目前的发展水平上,改造小生产可以而且应该进行多种选择,比如“公司(主导)+合作社+基地”的组织形式。但是这类组织形式只能解决农业产业化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问题,却不能解决农村现代化的全部问题。即使主导经营的公司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也不大可能在公共服务设施及文化、生态建设方面投入太多,更不可能大包大揽当地现代化的任务。那么,可以让收入有所增加的农民去掏自己的钱袋吗?按照一位村支部书记的说法,“一两次可以,多了不行”,“说一千道一万,没有集体经济,什么事也干不成”。
也许正是出于对中国特殊国情、乡情和发展趋势的把握,邓小平同志为中国农村设计的改革是一个分两步走的完整过程。1990年,他在与几位中央负责同志的谈话中说:“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如果我们走了第一步而不想再走第二步,就很难说是完整的农村改革、社会主义的农村改革、普惠广大农民群众的农村改革。人们欣喜地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邓小平关于“两步走”的改革构想正在变成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2015年底,财政部发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确定2016年中央财政在13个省份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试点。2016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讲话中则明确提出“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的论断。
城乡发展一体化内在地要求发展集体经济,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则为城乡发展一体化提供源源不竭的内生动力。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恰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托载中国农村奋然前进,一直到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辉煌峰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