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州频道1月9日电(记者黄勇)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推开法官审判活动电子记录制度,没有录音录像庭审无效。这一制度已从2015年1月开始实行。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禄劲松介绍,全市法院将充分运行信息化手段,开展审判活动录音录像工作。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所有法官的审判活动,都要有录音录像;二是法官的所有审判活动,都要有全程录音录像。这项工作已从今年1月开始全面推开。以后上诉案件、案件质量评查,都要附审判活动的全程录音录像电子资料;对重大执行案件的听证、实施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没有全程录音录像资料的,质量评查一律认定为不合格。
禄劲松说,法官办公、办案过程也将全部纳入全市法院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面、动态、实时地监控、服务和管理。
安顺中院还将按照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发挥庭审的决定性作用。让当事人举证在庭上、质证在庭上,推行合议庭当庭认证、当庭宣判,让审判活动更加公开透明,进一步提高二审、再审案件的开庭率和当庭裁判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