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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河长制”全力推进“赤水河流域生态经济示范区”创建

2017年09月21日 15:30  点击:[]

丙安古镇红军渡口 翁永学 摄

人民网仁怀9月21日电(孙远桃) 9月20日,来自云贵川三省的赤水河流域省、市、县三级政协主席和河长联席会在贵州省仁怀市召开。会上,贵州省政协主席、赤水河贵州段省级河长王富玉表示,中共中央深改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后,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河长制”作为大生态战略的重要抓手和制度利器,全力推进“赤水河流域生态经济示范区”创建。

构建“五级河长体系” “河长制”已成保护赤水河常态

据了解,赤水河是长江上游的一级支流,是三峡库区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流经云南、贵州和四川三省,干流全长436.5 公里,其整个流域面积达20440平方公里,涉及16个县(市、区),流域范围居住人口约500万人。

在贵州省,赤水河流域跨毕节市七星关区、大方县、金沙县,遵义市播州区、桐梓县、仁怀市、习水县、赤水市等8个县(市、区),贵州段干流河长335千米,流城面积11390平方千米,占整个流域面积的占59.8%,覆盖人口378万人。

近年来,贵州省委、省政府按照赤水河环境保护部署,组织开展了以生态文明制度改革为动力、以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为抓手、以强化落实水生态监控体系为保障、以提升环境质量为目标的一系列工作行动,有效改善了赤水河流城生态环境。

会上,王富玉指出,早在2009年,遵义市就在赤水河流域实施了“河长制”管理,打出了由所属市、县、乡三级政府负责人层层推进的“组合拳”。

2011年7月,贵州省人大通过了《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为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驾护航。随后,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又相继出台了《关于在赤水河流域贵州段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的通知》《贵州省赤水河流城环境保护河长制考核办法》等政策。

“目前,贵州省已经初步构建了‘五级河长体系’,’河长制‘已经成为共同保护赤水河的常态。”王富玉解释,“五级河长体系”即省委书记、省长担任“双总河长”,省四大班子领导各担任一条重点河流(湖泊、水库)的省级河长,市、县、乡、村对本级行政区城内的每一条河流(河段、湖泊、水库)都明确相应级别的领导担任河长,界河(湖泊、水库)公共水域由涉及的行政区域分别设置相应河长,切实促进了赤水河的保护治理。

深化“三条红线” 推动“赤水河流域生态经济示范区”创建

王富玉指出,2016年5月,首届赤水河流域生态经济论坛在贵州成功举办,为加快推进“赤水河流域生态经济示范区”创建工作起到强力的推动作用。此后,贵州加快流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启动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实施生态农业、极大地缓解了农业对流城的污染。

在产业的配置方面,贵州各县(市)也严把项目准入关口,认真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的约束,优先将生态项目安排在赤水流域保护区,切实做好天保林、水保林建设工作。

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贵州亦落到实处。据王富玉介绍,近年来,贵州省结合赤水河流域的实际情况,相继出台《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费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贵州省水资源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对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取水和用水管理及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对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登记确权。同时,还积极探索建立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并按要求组织各县(市)开展环境质量数据上报工作,便于从省级层面进行统一考核和生态补偿。

“全面推行和落实河长制,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只有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才能在赤水河流域的建设和保护中获得更多成果。”王富玉表示,未来,贵州将继续坚守生态“红线”,不断深化“河长制”管理,切实加强与云南、四川的协作,全面贯彻河长制决策部署,认真开展流域监管执法跨省试点,切实加大治污力度,全力推动“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为推动流域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共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