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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台政策助推创业者圆梦 高精尖项目最高补助一千万

2016年03月22日 08:56  点击:[]

第四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即将开幕,省委组织部机关党委书记范永海表示,近年来,贵州引进人才力度空前,出台了系列政策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其中对高精尖项目的补助,最高可达1000万。

政策一:贵州畅通引进渠道,强化服务保障。对于从省外引进到贵州省企事业单位的急需紧缺人才,可不受编制、职数、任职资格等条件的限制;对一些学历、职称等条件不足,但研究能力突出、有专利有技术的专业特殊人才,经面试、试用和评审认定后,可作为特殊人才引进。实行“人才服务绿卡”制度,为引进人才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政策二:支持创新创业,聚焦新兴产业。对引进并在贵州服务一定年限、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情况分别给予100—50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和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对贵州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补助;对获得国家科技财政拨款的重大科技项目,给予国家拨款额50%但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助;对购买发明专利技术和核心技术到贵州进行产业化并取得实效的项目,给予购买专利费用20%但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

政策三:对于入选贵州“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当年分别给予每人100万元、50万元奖励,第二年、第三年项目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目标的,经考核认定,继续给予相应的支持,对入选“万人专业技术人才”人员,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政策四:对于引进人才及团队,在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成功申报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和检测中心,以及省级以上院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博士点、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都将给予相应的补助支持。

政策五:科技人员在完成本单位本职工作前提下可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活动,其收入归个人所有;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职务发明成果转化的所得收益,扣除成本后,可按高于60%的比例由研发人员及其团队自主分配,或以股权形式奖励专业技术人才;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设立股权激励专项资金,对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的公司制企业,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的,折算比例最高可达70%;对于符合股权激励条件的团队和个人,给予股权认购、代持及股权取得阶段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代垫等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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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项政策助力全民创业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透露,《贵州省全民创业行动计划》正在实施中,将重点落实30项政策措施,推进全民创业工作。

在实施创业主体培育工程方面:每年新增扶持微型企业2万户,带动就业10万人以上。经认定的众创空间纳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并给予100万元能力建设支持资金。对获得国家认定支持的众创空间,按最高不超过国家支持额度的50%给予匹配支持。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业型城市的,省级从就业资金中分别

给予5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补助。

在实施创业平台建设工程方面:充分利用各类基地(园区)、闲置厂房和场地,开展农民工创业园(点)和创业孵化基地创建工作。到2017年底,全省创建100个农民工创业园(点)。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00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500亿元;省级创业型城市达6个;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达32个。

在实施创业能力提升工程方面:通过创业培训的开展,到2017年,力争使有创业愿望,具备创业条件的各类城乡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创业培训;每年培训高校毕业生1万人,全省力争培训妇女手工技能人员12万人次。

在实施大众创业扶持工程方面:到2017年,引导75万名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从事特色手工产业的妇女达到50万人,带动120万人脱贫。实施科技企业培育行动,每年重点培育一批科技小巨人(成长)企业和科技型种子企业;实施科技人员创业项目,每年立项10个;实施科技金融融合行动,每年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科技金融贷款2亿元。(孙英 姚东 赵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