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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历史条件下治国理政方略

2015年10月12日 08:49  点击:[]

新的历史条件下治国理政方略

——学习《习近平关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论述摘编》

闻言

为帮助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掌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经党中央批准,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出版了《习近平关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论述摘编》。全书分为六个部分,分别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治国理政方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到实处。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全党深入理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意义,系统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科学内涵和总体要求,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到实处,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深刻认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经提出就受到党内外、国内外的高度关注。人们普遍感到,这一理论的提出意义重大而深远,意味着新一届党中央两年多来的成功实践和宝贵经验正在实现认识升华,党的理论有了新的重大发展。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怎样提出来的,如何理解其重大意义呢?《摘编》第一部分集中阐述了这个问题。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来的。这是习近平同志阐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时首先强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长期奋斗取得的根本成就,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主题,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理论和实践创新的主题。“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继续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根本方向,围绕这一主题提出并逐步形成的。习近平同志认为,我们现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把握已经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但是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化,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篇大文章继续写精彩。这是我们这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崇高责任和历史使命。他强调,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是从我国发展现实需要中得出来的,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中得出来的,也是为推动解决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集中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是对怎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重大问题的进一步回答。这是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最根本的意义。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南。这是习近平同志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最直接的考虑。党的十八大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发出了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号召。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同志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他强调:“我们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实现这个既定目标。”“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就是在这个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对这个过程,习近平同志有清楚的说明。他说,从党的十八大确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并作出决定,“有其紧密的内在逻辑,可以说是一个整体战略部署在时间轴上的顺序展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奋斗目标的第一步,也是关键一步。为了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必须全面深化改革。同时,我们认识到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需要从法治上提供可靠保障,这就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必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所以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就是我们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同志强调,“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目标和战略举措,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只有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才能确保到2020年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并在这个基础上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是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最重大的现实意义。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治国理政方略。这是习近平同志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远的战略考虑。如何更好地治国理政,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始终是我们党执政以后面对的重大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能否坚持和发展,我们既定的奋斗目标能否实现,最终取决于我们党治国理政的能力和水平。党的十八大对新形势下治国理政进行了战略谋划,提出必须始终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按照这样的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改革的总目标确定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调“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还要靠制度,靠我们在国家治理上的高超能力”。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调“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要求把国家和社会的各个方面都纳入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治国必先治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历来的要求,只有把党建设好,才能承担起治国理政的重任。从这一过程可以看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规划了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的战略目标和战略举措,形成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治国理政的一整套系统理论,标志着我们党在治国理政问题上达到一个新的认识高度,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保障。

从社会主义发展史看,社会主义制度从诞生到现在还不到一百年时间,可谓人类历史上的全新社会。如何治理这样的全新社会,以往的社会主义国家没有能够解决好。我们党在全国执政以后不断探索这个问题,虽然有过严重曲折,但积累了丰富经验,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取得重大成果。同时也要看到,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不足,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我们的制度还没有达到“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要求,必须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情况复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还不高的社会主义大国实现有效治理,更具挑战性。在前人的基础上继续探索社会主义社会的治理,不断在这一重大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为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作出贡献,这是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个重大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