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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文摘】多维视野下的西方“边缘性”理论

2014年05月15日 08:08  点击:[]

  提要】 20世纪西方学术界呈现出交叉学科蓬勃发展的趋势,“边缘性” 理论即为其中之一。西方学者从社会心理学、社会学、发展学等众多视角出发对该理论进行了多角度、多层面研究。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社会心理学和社会学围绕“边缘人”概念阐发了对边缘性的认识。20世纪60年代后,随着发展学对第三世界不(欠)发达问题研究的深入,一些学者开始将“边缘性”概念扩大到发展中国家,并产生众多与“边缘性”相关的发展学理论。

  【关键词】 多学科 边缘性理论 西方学术

  作者:山西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历史学博士 车效梅;山西师范大学历史学院世界史研究生 李晶

  印度前总理尼赫鲁曾对自我评价道:“我已经成为东方与西方奇怪的混合品,无论在何地都不合适,无论什么地方都觉得这不是自己的故乡…….在西方我是一个外国人,我不能属于西方。但是在我自己本国,有时我也觉得有流浪的感觉。” 什么原因使这位巨人成为心灵旅途的孤独者?纵观人类历史,“任何一个拥有民族优越感的民族,都会认为自己是宇宙的中心,而认为外国人或陌生人处于中心以外的边缘,这种观点广泛地被人类学家、社会学家和社会心理学家所接受;将其他人界定为边缘,似乎可以使自己拥有一种战胜对方的力量。” 然而随着全球范围内的城市化、现代化以及多元化的推进,与“边缘”相关的语汇更加频繁出现各类媒体上,“边缘性”理论也更加深入地渗透到各类学术理论的分析范式中。近年来,该理论也进入中国学者的视野。但是,“边缘性”这一西方概念被中国学者引入中国语境时出现了不应有的混乱使用。因此,从理论上对“边缘性”理论在西方的缘起和流变进行考察,辨析该理论发展的历史脉络显得十分必要。本文主要介绍西方社会心理学、社会学和发展学视野下的“边缘性”理论,并予以简要述评。

  一、“边缘性理论”的缘起:社会心理学、社会学的贡献

  最早开始边缘性理论研究是美国芝加哥学派的领军人物,著名社会学家罗伯特•E•帕克。他于1928年发表论文《人类的迁移与边际人》 。在该文中,帕克第一次提出具有边缘性的“边缘人”(边际人Marginal man)理念,并通过这一理念诠释了边缘性(marginality)。事实上帕克所提出的“边缘人”理念与其留学德国弗里德里希•威廉姆大学期间的老师齐美尔(Simmel)有密切联系。

  “齐美尔卷帙浩繁的著述中,最为他在英语世界的社会学家中挣得名声的却是一篇仅为6页的短文。这篇短文比齐美尔的其他著述都要更加多的被译成其他文字,此即他的‘外来人’(stranger,又译为陌生人、异乡人和局外人)。” 齐美尔的“外来人”是在论述“空间与社会的空间定序”时,引出“外来人”的,因此齐美尔主要从距离的视角诠释了外来人的社会属性,一方面,外来人在空间上属于某个群体,他会与群体成员发生互动;另一方面,外来人与群体成员发生的互动又纯属偶然,该互动不是由于亲缘关系、社区或职业关系触发的,所以从社会意义上看,外来人又不属于该群体。由此可见,外来人既近又远。“外来人不是今天来明天走的漫游者,而是今天到来并且明天留下的人,或者可以称为潜在的漫游者,即尽管没有再走,但尚未完全忘却来去的自由。”

  尽管在社会科学领域,大多数学者认同齐美尔的“外来人”赋予了后来边际人概念的基本内涵,但是齐美尔的“外来人”有着诸多缺陷。首先,由于齐美尔本人就是一个身处德国异乡的犹太人,他的“外来人”中或多或少有着自己的身影,因此齐美尔在“外来人”的诠释中只提到了“外来人”的理性、合理的一面,例如:“由于外来人的流动性,不受群体的特定渊源和偏袒的束缚,所以外来人具有一种独特的客观性。外来人容易做到公正无私,更容易受到人们的信任。” 但是却完全忽略了“外来人”的感性和情绪的一面。其次,齐美尔注重对“外来人”都市生活 “精神流浪者”这种心理状态的关注,但是却忽视了“外来人”这种独特心理产生的社会情境,因而他并没有注意到“外来人”与文化方面的联系。不过,齐美尔的学生帕克却批判性的继承了齐美尔的“外来人”概念,提出了“边缘人”理念。他在概念中引入了文化冲突与边缘人的关系,并注意到边缘人感情和情绪方面的内容,从而弥补了齐美尔“外来人”的不足。

  “有人认为尽管帕克师承齐美尔,但是齐美尔对帕克思想形成的影响,似乎主要限于一般意义上“社会学”的理解,而不是具体理论内容的影响。实际上帕克的许多基本思想观念是与齐美尔存在着冲突的,所以帕克在构建本人的社会学思想时并没有真正吸取多少齐美尔的思想,不过他唯一真正借鉴齐美尔的东西就是“外来人”概念。” 帕克在社会科学领域最早揭示了“边缘人”的现代特征。帕克说道:

  “当中世纪犹太区的围墙被消除后,犹太人被允许参与当地人的文化生活,一种新型的人格类型即文化混血儿出现了。他和两种文化生活与传统截然不同的人密切的居住、生活在一起;他不愿意与传统分裂,即使他被允许这样做;由于种族的偏见,正在努力寻求社会一席之地的他不能被新社会所接受。他是处于两种社会和两种文化边缘的人,但是这两种社会和文化却永远不会完全渗透和融合在一起。”

  可见,帕克的边缘人是文化混合的产物,这类人所具有的边缘性已经演化为一种人格类型。这种边缘性的人格表现为:首先,边缘人命中注定不得不被迫生活在两种社会中,同时是生活在两种不但不同而且相互对抗的文化中。其次,边缘人虽然分属两个群体,可是这两个群体都不接纳其为群体成员。最后,由于边缘人不可能归属于两个群体中的任何一个,所以边缘人严重缺乏归属感,再加上边缘人需要经常出入两种不同的文化,所以经常陷入自我分裂,显示出焦虑不安、空虚和寂寞的心理症状。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帕克继承了齐美尔“外来人”的观念,肯定了边缘人所具有的积极方面,如帕克说到:“新的文化接触会引起道德混乱,可是这种道德混乱最具体的表现在边际人的思想中。如果我们要对文明和进步的各种进程做最深入的研究,文化变迁和融合正在进行的边缘人思想就是最好的研究对象。” 同时,他还认为边缘人具有广阔的视野、理性的观点。

  从上面帕克关于边缘性现象描述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其“边缘人”概念也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正如魏斯伯格(Weisberger)指出:帕克边缘人概念所存在的问题,就在于该概念没有诠释出边缘人所经历的全部心理矛盾。一方面,边缘人无法割断与其自身本土文化的联系进而融入新文化中;另一方面,边缘人也无法摆脱新文化的影响,进而回归到原先的本土文化中。帕克的诠释恰恰忽视了后者。帕克对边缘人所具边缘性的描述是单向性的,但是边缘人实际上一直处于一种双重矛盾的心理状态。这种人对自己的本土文化怀有一种矛盾心理,他们想要回归本土文化却回不去,他们想要抛弃本土文化但抛不开;这种矛盾心理同样适于新文化,他们想要吸收新文化却做不到,想拒绝也做不到。因此帕克对边缘人的阐述无论从概念还是到实证都是不充分的。魏斯伯格进一步指出,边缘性是一种双重矛盾心理——这种矛盾心理既适用边缘人的本土文化,也适用其生活周围的主流文化。

  继帕克之后,他的学生斯通奎斯特(Stonequist)从1930年开始发表了一些关于“边缘人”的论文,继承并发展了帕克的“边缘人”概念。斯通奎斯特认为,“边缘人是指一些由于移民、接受教育、婚姻以及其他原因影响下的人群在还没有调整好自身,适应另一个社会群体或者文化群体的情况下,便离开原先的社会群体或文化群体,之后这一人群中的成员发现自己处于两个社会群体的边缘,他们不属于这两个社会群体中的任何一个。” 当这些人群中的个体经历了“将个人问题视为群体冲突” 的过程之后,这些个体就变成了边缘人。斯通奎斯特对“边缘人”概念的贡献如下:

  (1)边缘人社会情境。边缘人的社会情境是指边缘人身上的边缘性需要在什么样的社会背景下才有可能发生。针对该问题,斯通奎斯特继承了帕克的思想,认为边缘人产生于双文化或多文化的背景之下。斯通奎斯特将这种双文化情境分为两种,一种是文化差异中包含着种族差异,即生物学上的差异。这种社会情境以混血人所经历的情境最为典型;另一种为纯粹意义上的文化差异,该社会情境以移民的经历为代表。

  (2)边缘人生活周期论。边缘人生活周期论即边缘人发展阶段说。斯通奎斯特认为边缘人会经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准备阶段:个人被导入两种文化之中,同时吸收两种文化的价值观。在该阶段,个人内部还没有意识到文化冲突的紧张感;第二个阶段,危机阶段:个人由于自身的经历开始察觉到文化的冲突和自己人格内部的矛盾感。在这个阶段会呈现出边缘人的两种边缘特性——分裂的自我以及不安定性。由于个人生活组织被搅乱,结果会产生困惑、焦躁、幻灭及疏离等情绪,甚至承受强烈的打击。不过在此期间个体也会努力适应新的情境从而表现出智慧的优越性;第三个阶段,对边际情境的反应:这种反应亦即边际情境产生的结果。①继续接近主流文化群体,最后被主流文化群体所接受,摆脱其边缘地位。这种情况所见于生物学障碍(如肤色、发色)不明显时。②放弃融入主流文化群体的念头,成为劣势群体的领导人。这种人很可能成为革命家、战斗性的民族主义者、仲裁者、改革家和教师。③自我孤立化,不和其他人交往,甚至移居到不致发生心理紧张的地方居住。④当边缘人大量出现的时候,这些边缘人可能自己组成一个边缘群体,使这些边缘人有所归属。这个群体可能形成自己的“边缘文化”(Marginal Culture)。⑤利用边缘人的特殊境遇,在科学及艺术方面发挥更大潜力。⑥最后的可能性是人格趋向解体,例如犯罪、自杀以及精神病等。

  (3)对帕克“边缘人”与齐美尔“外来人”区别的认识。斯通奎斯特在1937年出版的《边缘人》一书中指出边缘人与外来人并不是一回事。例如,据他研究发现,尽管移民可能会产生边缘性,但是并非只有移民才会产生边缘性,诸如接受教育、婚姻、地域征服、殖民化、阶级变迁和角色变化之类的内在变迁也同样会造成边缘性的产生。其次,外来人相对超然,不像边缘人并没有人格分裂,内心矛盾的感受。最后,外来人走向边缘化,其身上的独特性就会消失。

  齐美尔、帕克以及斯通奎斯特皆从社会心理学的视角对边缘人所具有的边缘性进行分析,他们所界定的边缘人概念既包含社会学所关注的社会情境,又包含心理学所关注的人格特征,同时由于学科限制他们更注重强调由于“文化冲突以及在具有差别性、不平等性的同化作用下”, 所产生的心理上的(心理学上的)边缘性。正如美国社会学家克拉克所说:“斯通奎斯特似乎已经意识到了个体被从群体中排斥出来的边缘情境,同时他也注意到边缘性所造成的心理上的后果是由小及大的,但是他忽视了‘排斥’的社会情境问题,一味的强调心理上所产生的后果,这就使他混淆了一个事实,即作为一个边缘人他是应该处在边缘情境中,还是应该具有边缘人格特征,亦或是两者应该同时兼有。” 之后许多研究边缘性的学者认为正是由于没有对边缘情境和边缘人格特征做以区分,使得边缘性概念应用范围扩大,对边缘性概念无法明确界定,他们因此展开了一系列对帕克、斯通奎斯特边缘人理论的批判,主张应对这一理论中的社会学成分和心理学成分分别研究。

  20世纪40年代到50年代初,一些学者对帕克和斯通奎斯特“边缘人”理论展开批判。1941年高德伯格(Goldberg)在对帕克和斯通奎斯特边缘人理论修正和限定的基础上,提出了“边缘文化”(Marginal culture)概念,他认为帕克定义下的边缘人如果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个体就可能不会成为边缘人:如果从出生日起,所谓的“边缘性个体就已习惯于两种文化的边缘生活;如果在家庭、游戏等基本团体中有许多人与其一样共有边缘性人格的话;如果在其幼年、少年和成年期间有许多和他一样的边缘人为伴,一起参加各种活动;他所处的边缘性地位并不阻碍他完成自己的愿望。当这几种条件满足时,边缘人将处在强大的边缘文化保护之下,他自然就不会具有任何心理上的不安、孤独等边缘人格特征了。 需要值得注意的是,高德伯格的“边缘文化”概念充分的说明了处于边缘情境的人未必一定会具有心理学上强调的边缘人格特征,关于边缘人产生的条件以及边缘人概念本身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格林(Green)认为帕克的概念存在着一种循环假设:文化冲突引发人格冲突,人格冲突又引发文化冲突。针对斯通奎斯特主张文化冲突会反映在个体的思想中,而且文化变迁可以在边缘人的思想中得到充分的观点,格林持怀疑态度。格林认为边缘情境的某些具体特征在边缘人格产生以前就已呈现出来。 格罗文斯基(Golovensky)则对帕克等人边缘人理论的前提假设进行批判,指出尽管帕克等人将犹太人看成是边缘人的典型,但是实证研究显示犹太人并不比其他人拥有更多的心理疾病,因此对于边缘人概念的使用应当加以限制。安东诺斯基(Antonovsky)从边缘性角度阐述了自己对于边缘人的观点,他在文章开篇就提出了边缘性的七条特征:“①两种文化(或者亚文化)要有持久的联系;②两种文化中有一方在权力和潜力方面处于支配地位,其主流文化的成员不受另一文化的影响与吸引;③两种文化的边界具有可渗透性;④两种文化不可能很轻易的和谐一致。⑤边缘群体成员以获得非边缘文化为目标;⑥两种文化之间的障碍由于彼此的敌视而变得更加强烈;⑦当两个群体间的冲突发展到几代人之间的时候,边缘性变得更加强烈。”

  由于帕克和斯通奎斯特一味强调心理学上的边缘化,而在本质上忽略了边缘化情境的问题,因此他们所提出的边缘群体概念对于社会学方面的贡献是非常有限的。真正从社会学角度对边缘人概念展开研究的代表人物当属美国社会学家迪克-克拉克(Dickie-Clark)。他所分析的诸多问题中,最重要的应该是帕克和斯通奎斯特所没有解决的边缘化情境问题。克拉克在其《边缘性情境》一书中主张“将边缘化情境作为一种没有心理学成分的社会情境加以研究,就其作用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为了对边缘化情境做社会学意义上的分析,克拉克提出了“等级情境”概念(hierarchical situations)。“许多社会情境包含着不平等的成分,可以从等级性方面进行考虑” 他认为,边缘化情境是一种等级秩序,在这种等级秩序下的个体身份存在着不一致,并且还具有等级结构所规范的群体性。既然身份上的不一致性给个人和群体创造了诸多冲突,所以当这种身份处于一种等级秩序中时,身份上的不一致性也就变为了“边缘性情境的本质内容”。迪克-克拉克进一步描述了这种等级秩序的三个特征:成分性(构成性)、范围性以及障碍性。成分性指的是等级制度中某一阶级成分的数量,范围性指的是等级制度控制下的行为范围。 第三个特征障碍性指的是“上层阶级对试图分享他们权力、特权以及机会的下层阶级做出的种种限制。” 最后,他认为采用等级情境概念对边缘情境进行厘清有三点好处:首先,通过对等级结构成分的强调,把生理成分和心理成分从边缘情境中剔除出去;其次,可以为容纳更大范围的可能性边缘情境提供一个框架;最后,边缘情境作为严格意义上的社会学概念有助于弄清边缘情境对身处其中的个人和群体的社会影响。

  从边缘性理论起源和构建过程中,可以看到社会心理学(心理学)和社会学分别从各自的学科角度出发围绕具有边缘性的“边缘人”进行了一系列细致、深化的研究工作,进而阐发了各自对边缘性的看法。以帕克和斯通奎斯特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将“边缘人”理论诠释为一套社会心理学理论,他们混淆了边缘人格和边缘情境的区别,侧重强调心理上的边缘性。他们认为边缘人所具有的边缘性包括内心的紧张与不适,具有一种孤独而没有归属的感觉。他们指出这种心理上的边缘性是由于生活在两种不同文化的边缘而产生的。

  以克拉克为代表的社会学家更加关注人们在何种社会情境下会变得边缘化,他们将边缘人理论诠释为一种社会学理论。他们认为边缘化情境的潜在主旨是与一些环境相关的。在这些环境下,财富、权力以及身份处于变动中,社会群体被长期置于庞大的等级秩序中。边缘化就是一种不平等的形势,在该形势下,上层群体将下层群体系统的排除在享有社会主要特权和利益群体之外。值得一提的是,至今仍有许多社会学家和社会心理学家沿着“边缘人”这一概念对边缘性理论进行着探索。

  二、“边缘性”理论的学科扩展:发展学视野

  发展学包括发展经济学、发展社会学、发展政治学和发展战略学,是围绕当今发展中国家的具体实践,在总结和借鉴发达国家现代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近代以来世界各国现代化发展过程的理论、途径、模式和经验等进行的综合性研究。在众多研究对象中,“贫困”问题历来是发展学研究第三世界国家不发达的一个重要课题。一些学者正是对“贫困”问题进行分析中不自觉的引进了“边缘性”概念,使得最早由帕克提出的“边缘性理论”扩大到研究发展中国家内部。

  1. 拉丁美洲的边缘化理论

  二战后,拉丁美洲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取得飞速发展,大量农民涌入城市,但是由于城市化与工业化发展水平的严重脱节使得城市经济短时间难以容纳急剧增多的大量移民,众多农民只能居住在一些临时性非法建造的房屋内。“在拉丁美洲“边缘性”这一词汇最早就是用来形容一种城市生态特征,即人口中某一部分人群被隔离在一些非法占地修建的临时性住房里。此后,这种边缘性被进一步扩展为形容这部分人的生活水平和工作环境。再后来,这部分人所具有的边缘性可以在他们进行消费的社会经济体系中得到体现,此外边缘性状态还包括政治参与、工会活动的参加以及决策权的缺失或者干脆被排斥在决策层之外。” 20世纪60年代,在拉丁美洲学术界产生了以第三世界贫困化为研究对象的边缘化理论。

  就边缘化理论研究而言,在拉丁美洲学界有两个派别,一派是以现代化理论为研究基础的二元论派,该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拉丁美洲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心(DESAL)的一些学者。DESAL的领导人Roger Vekemans及其同事,他们将拉丁美洲人口分为融入整体的部分和处于边缘的部分。该派的主要观点如下:(1)关于边缘化人的界定:这些边缘人群处于社会的下层,是没有任何经济实力的无权群体,他们在政治上也是非参与者,“甚至是在那些最直接影响自身的决策中也同样没有他们的参与” ,因而他们不能或只能非常有限的享有社会与经济进步所带来的好处。(2)关于边缘化产生的原因:“边缘化通常产生在向现代化过渡的进程中,而这种进程的不同步或者“不平衡”使得社会中同时存在传统与现代两种文化价值观念、行为准则,这种不同步或者不平衡意味着在向现代化过渡的过程中有些人、群体或者地区发生了落后或很难参与到现代化进程中,同时也无法从这一进程中受益,只能处于“边缘化”的地位”, 在这种环境下,自然就产生了边缘人、边缘群体和边缘地区。此外,他们还长期处于边缘性地位无法脱身,这是因为城乡结构、区域结构和产业部门等结构均呈现出二元特征,这就使得他们长期被排斥在社会等级之外,他们既不属于农村,也无法真正融入自己向往的城市,只能处在边缘性的境况中。(3)边缘化人群的范围:不仅包括大多数农村人口,还包括为数不少的城市人口中的“次无产者”,包括从事生产率极低经济活动的自谋职业者和从事低技术、低工资经济活动的无固定职业者。 (4)克服边缘化的方法:DESAL认为改变这些穷人们所具有的边缘性或者让其自身解体的方法就是发展具体的社会规划并实施具体的国家政策从而让这些穷人克服边缘性,营造一个整体性的民主社会。 例如,建立广泛的基层组织;创造一种能够容纳所有社会成员的社会机制;对社会进行激进的变革,将处于边缘化的人群彻底吸纳进社会。

  另一派是借助马克思主义理论对“二元派”展开批判的“结构主义”理论。主要代表人物为秘鲁社会学家基哈诺、阿根廷政治学家纳恩。该派认为(1)边缘化产生的根源:首先,垄断组织间的竞争作用巨大,随着垄断部门的扩大促使一些竞争性部门破产,造成大量失业产生;其次,垄断部门和竞争性部门在其发展过程中都破坏了传统的小手工艺、作坊、小商贩和小规模服务业;最后,资本主义深入传统的农业部分也导致了大量劳动力被排挤出农村。(2)边缘化的适用范围:基哈诺将处在“边缘化”中的人口分为两种类型:“边缘化小资产阶级”和“边缘化无产阶级”。“边缘化小资产阶级”人数不多,主要是指一些从事非正规经济的成员;“边缘无产阶级”是指那些从事劳动密集型工作或者技术含量较低的体力劳动的人群。纳恩提出“边缘化大众”的概念,主要是指在垄断部门不能发挥作用或者生产机能失调的相对过剩人口。同时纳恩指出,由于这部分人口并没有被垄断资本所雇佣,所以他们不属于产业工人中的一部分,其阶级觉悟是有限的,他们难以组成团结的组织。相反,他们还很容易被政客所利用,付诸暴力;另一方面,他们也很容易被动员起来参加革命。(3)边缘化的后果:随着边缘化的出现,促使社会结构将会更加不稳定,具有更多的异质性,同时由于矛盾的加剧使得整个制度中各个层次(垄断、竞争和边缘化)之间的失衡变得更加严重。

  从“边缘性”一词在拉丁美洲最早的应用范围,到各派学者对“边缘化”理论的构建,我们可以看出拉丁美洲学者的这套理论是主要针对该地区在发展中遭遇的贫困问题而提出的,正如20世纪90年代第一次将拉美“边缘化”理论引人我国的学者江时学在文章里指出的:“边缘化实质是贫困化的另一种表达形式”。 我们可以断定,针对“边缘化”产生的原因,无论是“二元论”认为的一部分人在现代化进程中的落伍,还是“结构主义论”者将“边缘化”看成是垄断资本控制下工业化的产物。两者的实质都是从经济因素的角度将边缘化看成是贫困因素所决定的。但是“边缘化”真的仅仅是由“贫困”这样的经济因素就可以完全解释得了吗?如果我们假设拉美那些夹在城市与乡村中的边缘群体突然间经济上变得非常富有,那么他们真的就会马上融入主流社会吗?发展中国家长期二元化所造成的经济因素、政治因素、社会因素,特别先前帕克“边缘人”理论中强调的文化因素是绝对不能被忽视的,因而笔者认为经济因素只能部分解释“边缘化”的根源。当然,我们也承认拉美的边缘化理论的一些观点深化了我们对边缘性的认识。例如,现代化的进程中对垄断资本的依赖加重了边缘性的程度。

  2. 依附论与“边缘性”

  依附论是20世纪60年代兴起于拉丁美洲,以探讨外围资本主义不发达状态的成因及其对策的宏观发展理论。在研究边缘化移民数量增加的现象时,不少学者开始运用依附论理论来解释边缘性产生的原因。关于依附论的多样特征和理论演变,并不是本文主要研究的内容。但是依附论一些内容扩展了我们对“边缘性”成因的认识,如依附论的“中心”—“边缘”理论(也称为“中心”—“外围”或“中心”—“边陲”理论)。就依附论“中心”与“边缘”的基本概念而言,拉美发展主义理论创始人普雷维什提出,“世界经济体系是由“中心”和“边缘”两极构成的,这种两极格局形成了一个具有排斥性的体系。” 一方面,这种“中心”与“边缘”强调的是国家间结构性的不同等,例如先进的工业国家或先进的中心国家,拥有巨大的经济实力和政治实力。不发达的边缘性国家则由于创造具有边缘性的初级产品而长期处于中心国家的支配之下。另一方面,“中心”与“边缘”还强调一国之内精英阶层对大众的剥削。这种剥削模式既存在于先进的工业国家,也存在于不发达的边缘化国家,因而也就出现了中心国家中的中心与边缘,以及边缘国家中的边缘与中心。 在边缘国家内部,依附性资本主义的发展加强了城市精英对落后的内陆农民的支配,这种支配将使得边缘农村地区进一步衰落,并逐步将农业所摧毁。大量农村无产阶级被迫离开土地涌入城市,这些没有任何技术的劳动力储备大军只能在边缘国家城市中的贫民窟和非法居住区里生活,他们从事着低收入、非正规经济部门提供的职业。总之,这些群体长期处于不平等状态中,居于中心的上层群体将位于边缘的下层群体系统的排除在各种社会福利之外,同时上层群体还会施加各种障碍使这种不平等的形势持久化,从而使下层群体处于经济生活水平低下、社会生活不稳定,以及政治上无法参与的边缘性状态。

  依附论者普遍认为“中心”与“边缘”的依附性不仅表现在经济上,而且也表现在政治和文化上。依附性的存在造成了边缘国家经济结构单一,对外贸易中易受中心国家的操控;在政治上,边缘国家内部形成了一股依附于外国的本国势力、政府的各项决策经常受到外国势力的干涉,长期处于外国势力的控制之下;在文化上,本国文化萎缩,形成了一种崇洋媚外的文化倾向等等。这些因素造成国家内部民众的贫困并加剧他们的边缘性地位。尽管依附论本身常常遭到人们质疑,例如外因决定论,过分强调外部因素,忽视内部因素;将依附性既当成原因又当成结果有循环论之嫌,但是依附论仍为我们认识边缘性的原因提供了新视角,即跳出边缘人和边缘群体的研究范围,以国家为单位来审视“边缘性”,这有助于对“边缘性”理论研究的深化。

  3. 沃勒斯坦的世界体系论与边缘性

  20世纪70年代末,依附论面临一系列的挑战,由于该理论自身存在着一些缺陷,例如二元性的将世界分成中心与边缘两个极端部分,使得该理论难以解释亚洲与拉美一些国家,如:巴西、新加坡和韩国等国经济迅速发展的现象,理论的实效性不断受到质疑。经过反思和调整后,依附论开始朝着世界体系论的方向发展,试图重新对现代资本主义的形成和发展做出解释。美国学者沃勒斯坦在这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与此同时沃勒斯坦的研究也对“边缘性”理论的研究提供了新思路。

  沃勒斯坦指出从16世纪开始以西北欧为中心形成了世界性经济体系,该体系由中心区、半边缘区、边缘区三部分构成。三部分扮演不同的经济职能:“中心区利用边缘区提供原材料(包括铸币和饰物的贵金属)和廉价劳动力生产加工制品,向边缘区销售牟利,并控制世界体系中的金融和贸易市场的运转。边缘区除了向中心区提供原材料、初级产品和廉价劳动力外,还提供销售市场。半边缘区介于两者之间:对中心区部分充当边缘区的角色,对边缘区部分充当中心区的角色。在这种分工下,世界经济的不同区域承担着不同的经济角色,发展出不同的阶级结构,因而从世界体系的运转中获利也就不平等。”

  沃勒斯坦对边缘性理论的贡献在于——将“边缘性”引入世界体系中加以研究。沃勒斯坦世界体系理论中“边缘性”有两个内容:一方面,由分工所决定的经济角色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世界经济体系扩张的过程中,各经济角色及其地域分布也会发生变化。有上迁性变化,即某些边缘区可能上升为半边缘区。某些半边缘区可能上升为中心区,同时某些经济角色地位也可能下降。中心区也会扩大和转移。中心区各强国中往往会出现超过其他中心的霸权国家”。 另一方面,“边缘性”使用广度的扩展。如果说依附论使“边缘性”的研究跳出了某种人格特征、某种具体的社会情境,开始走向以国家为单元——对一国内外的边缘性展开分析的话,无疑沃勒斯坦的理论则将“边缘性”引向了整个世界体系。

  由于“沃勒斯坦认为“社会变迁”的研究,不适宜以各别种族群体或国家为研究单位,只能以一定的“世界体系”作为研究单位” ,因而沃勒斯坦有关“边缘性”的见解也是在世界体系中展开的,但是在笔者看来,对于边缘性的研究这两种研究方式都不可忽视,而应该相辅相成,才有助于我们全面的认识“边缘性”。需要指出的是,在以某个种群或者某个国家为单位对“边缘性”进行研究时并不意味着沃勒斯坦的世界体系论失去了效力,我们同样可以仿效沃勒斯坦的主要观点。例如:既然世界是一个大的研究体系是一个大市场,那么我们也可以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看成是一个大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同样可以由三部分组成,即居于中心地位的城市,半边缘的郊区以及处于边缘位置的农村。由于三个区域分工的不同,导致了不平等贸易的产生,造成二元结构长期存在,使得农民利益受损,日益贫困,或许在这时尚未进城的农民还没有形成边缘性人格特征,但是在经济、政治和文化上的边缘性情境(特征)却已经开始形成了。由此可见,沃勒斯坦的世界体系论为研究“边缘性”现象的出现提供了新的理论解释。

  4. 埃利亚斯的弱势群体理论与边缘性

  英国社会学家诺贝特•埃利亚斯的弱势群体理论尽管使用了弱势群体一词,但是究其实质,仍然是对边缘群体边缘地位成因的分析。埃利亚斯根据地域内主流群体和边缘群体之间特定的权力关系诠释了边缘群体的边缘化成因。他将群体分为内局群体和外局群体,内局群体是指居于内核、把持文化表达的群体;外局群体是指处于边缘,接受并巩固了内局群体文化表达所体现出的权力关系的群体。埃利亚斯认为一个群体之所以能够将人性的污名强加在另一个群体之上,正是由于两个群体间存在着一种特定的权力关系。

  埃利亚斯对于边缘性理论研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边缘群体(外局群体)由于缺乏利益表达的渠道和对权力的控制,不但难以反抗主流群体(内局群体),而且由于主流群体(内局群体)把持着公共舆论和管理决策权,在其压力下只能接受公共舆论强加给自己的污名,如愚昧、野蛮、落后等头衔。在这种权力关系的格局下,边缘群体的边缘地位与主流群体的主流地位将更加牢固。

  由此可见,埃利亚斯从边缘群体和主流群体间的权力关系角度解读了边缘群体长期处于边缘性地位的原因,但是他并没有解释这种权力关系到底是如何形成的,着实遗憾,这也有待于其他学者的进一步研究。

  三、西方“边缘性”理论评析

  首先,各学科各自为战,缺少普适性的核心概念。自20世纪以来,特别是二战后,世界范围内城市化、现代化水平取得了长足发展,与此相伴而来的“边缘性”现象旋即成为大批不同学科学者关注的对象。社会心理学、社会学、发展社会学、发展经济学、发展政治学、发展战略学等等学科从各自的学科角度出发,对边缘性现象给以解读并形成理论。如社会心理学家从心理学的角度借助“边缘人”概念将边缘性理解为文化冲突下出现的一种人格类型,它是新旧文化或者本族文化与它族文化相互碰撞下导致人格分裂的产物。以帕克和斯通奎斯特为代表的一批学者更侧重从边缘性对个体心理上的影响加以研究。社会学家强调对边缘性情境的关注,他们对边缘性的认识更侧重从社会分化的理论出发,将边缘性看成是系统结构中研究对象所处的不利形势。发展学家多从各自理论的角度阐发了对边缘性成因的认识。

  但是边缘性的研究并不受某个具体学科的局限。作为一个复杂繁难的研究课题,“边缘性”问题涉及到许多学科,而目前的研究状况却是各学科各自为战,没有形成跨学科综合研究的规模。这就使得学者们在做实证研究时,对边缘性的认识仅仅局限在自己学科的视角内,从而很难对边缘性有较为全面的认识。例如Kazemi所著的《伊朗的贫穷与革命》一书,作者主要从社会学的角度将边缘性的讨论集中于那些在财富、权力、身份等方面居于社会等级之首的上层阶层对伊朗贫苦移民的排斥,却完全忽略了由于“文化冲突”和“文化同化过程”中所产生的“心理”上的边缘性。

  正如罗伯特•默顿指出:“严格的说,确切意义上的理论是不存在的,所谓的理论多是一般性的理论取向,每种理论都有自己的重要问题,都关注社会现象的某个方面。多种理论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它们之间的冲突,也不意味着我们必须对它们做出选择” 因此,拉美边缘化理论、依附论、沃勒斯坦世界体系论以及埃利亚斯的弱势群体论等理论中有关“边缘性”的内容实质上关注的都是边缘性的某个方面,它们对尚处于形成理论观点阶段的“边缘性”理论构建都是有益的,应该做到互补偏废,博采众长。

  其次,研究对象的局限。无论在理论分析时,还是在实证研究中,对边缘性人口的实证研究多局限在移民,而且主要集中于农村移民的研究。需要指出的是移民亦或是进城的农民工都只是边缘性产生的方式之一,并不能涵盖所有。正如斯通奎斯特指出的,教育、婚姻、殖民化等方式也可以产生边缘性。那么关于这些情况所产生的边缘性与移民产生的边缘性会是一样的吗?他们在边缘情境下的反应会相同吗?如果要回答这些问题就必须分别对其展开深入研究。

  最后,学术研究本土化与全球化关系问题。当前针对“边缘性”的研究大多表现出一种强烈的学术本土化倾向,以前面所提到的拉美边缘化理论为例,该理论就是以拉丁美洲作为理论的依据和落脚点,该理论发展的目的也是力争找到一种符合拉美实际情况的研究范式。尽管这可以为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相关学术发展提供借鉴,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随着全球化浪潮席卷世界,如何让本土学术研究适应并反映全球化,如何处理好学术本土化与国际化的关系等一系列问题也是非常紧迫的,“边缘性”理论的研究必须坚持立足本土的同时也要放眼世界的价值取向。

  注释:

  *该文为教育部2009年新世纪优秀人才扶持计划《中东城市边缘群体与社会稳定》和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东城市化与社会稳定研究》(项目编号12BSS013)阶段性成果

  The Theory of Marginality,本文译为边缘性理论。Marginality一词目前在各学科相关研究中的译法主要有两种,一种译为,边缘性,另一译法为,边缘化。笔者认为边缘性更加强调个人、群体或者地区所具有的一种特定状态和特征,而边缘化更侧重个体、群体或地区形成或巩固这一特定状态、特征的过程。本文采用第一种译法,一方面遵循英文原意,与强调边缘过程的英文Marginalization一词相区分;另一方面,鉴于上世纪90年代初江时学先生曾在《边缘化理论述评》一文中介绍过边缘化理论,但该理论特指拉丁美洲产生的研究第三世界贫困化的一套理论。从研究对象上看该理论是从发展社会学的角度以边缘人群中的移民为对象展开研究的理论,本质上该理论可看成是本文所研究边缘性理论的具体实证研究。因此,为与江先生介绍的这一理论相区分,本文采用边缘性理论这一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