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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评论】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2018年05月02日 15:18  点击:[]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作为“八个明确”之一,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回答了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蕴含着丰富的法治理论、法治理念、法治思想,开辟了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凝聚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指导思想、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坚持将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把道路问题放在决定社会主义法治兴衰成败的中心位置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鲜明红线,习近平同志多次指出,党和法治的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问题,是一个事关前途命运的根本问题,这个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最大的成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旗帜,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特征,是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前途命运的根本问题。全党和全国人民必须在这一事关根本命运的问题上明辨是非、站稳立场、增强定力,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历史实践表明,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衰,坚定不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做出的重大抉择,是为我国发展中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提供制度化解决方案做出的必然选择。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最重要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致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确定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同志指出,鲜明提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论断,明确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性质、方向、道路、抓手,必将有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的确立,明确了新时代推进法治建设的性质和方向,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对推动法治建设具有纲举目张的重大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涉及到方方面面,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系统工作,必须确定总目标,指明方向,统筹协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有机联系的整体,二者共同构筑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党提出的具有时代性和原创性的重要概念和理论,是我们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中确立的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重要抓手,指明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路径和努力方向,没有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包括法治国家、法治政党、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在内的目标体系,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落脚点和目的所在。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加快推进由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等五大体系共同构筑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基础和前提,必须坚持立法先行,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坚持立改废并举,按照上下有序、内外协调、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原则,加快建设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完备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难点和重点,要推动法律的贯彻落实,树立宪法法律的最高权威,建立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确保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全民守法;推进严密的法律监督体系建设,要将重心放在对公权力的监督上,构筑严密的监督体系,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加强法治保障体系建设,最重要的是通过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和能力,为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建设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机制,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坚持“共同推进 一体建设”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路径

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在共同推进上着力,在一体建设上用劲。在一个占世界人口近五分之一的发展中大国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是人类文明史上前所未有的课题,必须不断探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路径。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同志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首次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路径,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更是以党的全会文件形式予以重审。“共同推进、一体建设”理论是党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路径的最新成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三者是有机联系的整体,其目标分别指向法治国家、法治政党、法治政府,本质一致、目标一体,相互统一,构成了内在逻辑联系紧密的整体,共同推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的实现。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立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能否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坚持依法行政。党必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将法治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要推进依法行政,下大力气解决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老百姓深恶痛绝的突出问题。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法治中国的内涵和要求。法治国家是对国家治理方式和方略的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法治社会是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三者统一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必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一体建设,否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不可能实现。“共同推进、一体建设”描绘出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路径,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开始由执政党、政府推动型向全民推动型的重大转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探索出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双向互动驱动新模式。

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方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与时俱进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方针。从而回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法治建设不再是局限于某一方面或者某一环节,而是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法治实施全部过程,这是对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的新部署。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习近平同志指出,人民群众对于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也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为此,必须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以良法为善治的达成提供良好的前提保障;必须严格执法,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确保有权必有责,违法必追责。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以司法责任制为抓手,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的情感、损害人民群众权益,充分发挥司法作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的应有作用;必须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决不能让那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现象蔓延开来。要坚决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做到人人尊法、守法,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作者为中共沈阳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