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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争鸣】交易成本是人的行为的产物

2017年10月12日 09:11  点击:[]

作者:西南民族大学讲师 吴荻枫

交易行为是人的行为,交易成本也和人的行为所产生的其他行为一样,具有主观性。交易成本是高是低,是应该减少还是增加,以何种方式减少或增加,都应尽可能交由行为人自己去判断和解决。

科斯定理的一般表述我们都很熟悉。“只要交易成本等于零,产权的初始配置并不影响效率,当事人之间的谈判会导致那些财富最大化的安排。”但是,这样的表述却容易给人一种误解,即认为交易成本外生于交易当事人,影响市场机制发挥其完美的效率,是阻碍财富最大化的存在。因此,可以也应该动用市场机制之外的制度,比如法律,来消灭或至少最小化交易成本。

可能未必如此。

交易成本是人们为了达成交易(合作)而付出的金钱、时间等有形或无形的代价,是人的行为的产物。人的行为是有目的的,其目的是改善自身的境况;行为也意味着选择,行为人从可能的手段中选择自认为最有利于实现其目的的方式。如果我们看到某人做出了某种行为,我们可以合理地推断,他是认为如此行事,在当时的条件下,最有利于改善其自身的境况。

以人的行为原理来分析交易成本,具体而言,首先,成本都是行为人为了实现其目的而付出的代价,市场主体并不会严格地区分交易成本和非交易成本。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行为人本身就有减少成本包括交易成本的动机。如果交易成本过高而阻碍交易,潜在的合作收益会激发参与者的企业家精神,以各种创新来克服这种阻碍。但市场之外却并不存在这样的激励。

比如交通问题,多年来一直是各大城市的老大难问题,政府出台了各种措施都收效甚微,但在很短的时间内,滴滴出行和共享单车就分别解决中长途和短途的出行问题。其核心正是通过减少搜寻、谈判等交易成本,更快更多地达成交易。随着智能手机及其配套的各种应用软件的普及,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交易成本急剧降低,极大地改变了我们的日常生活,而这巨大的进步正是源于市场本身,源于亚当·斯密所谓的“看不见的手”,即企业家们的逐利之心。

另一方面,某些自愿的安排所产生的交易成本是必要的,实则是促进了交易,比如广告与中介。反对市场的人常常批评广告和中介是浪费社会财富,认为以强制性的命令来分派资源,就可节约这种交易成本。但其实,信息的获取从来不是免费的,甚至可能成本高昂,广告和中介正是市场中长期发展出来的,减少信息成本、促进交易的方式。用强制性的命令来代替,仍然面临着获取信息的问题。而指令者并没有足够的激励获取充分且准确的信息,因为无论如何他都可以以命令推行其安排。这样,表面上节约了交易成本,实际上则埋下了经济混乱的种子。

其次,交易成本既然是因为人的行为所产生,其中也就包含了行为人取舍好恶等信息。有时候这些信息本身对交易而言相当重要,交易方甚至会人为增加交易成本来获取这种信息。换言之,在某些情况下,交易成本并非是越低越好。

三顾茅庐的故事便是一个突出的例子。刘备三顾茅庐才请得到诸葛亮出山,交易成本不可谓不高,而这却是诸葛亮故意为交易设置的障碍。试想,如果刘备第一次邀请诸葛亮,诸葛亮就欣然答应见面,双方就以后的合作开诚布公地谈好条件,岂不是省了很多事?但诸葛亮却并不这样认为。在双方的合作关系中,我们可以把刘备看作购买方,诸葛亮则是提供服务的一方,主要提供信息服务和管理服务。基于履约的特殊性,买方存在机会违约的可能,而以当时的条件,诸葛亮并没有执行合同中有力的约束手段。因此,他便故意设置交易障碍,观察刘备愿意为此付出多大的交易成本,来推断他当时是否有长期合作的准备,是否有违约的心态。相似的例子还有恋爱中的女生为追求者设置的种种考验。虽然从事后来看,交易成本是沉没成本,不影响当事人事后的行为选择,但在缔约之前,愿意支付的交易成本大小却能反映当事人期望从合同中获得多大的收益。交易成本越高,所期望的收益越高,就越倾向于长期的合作。

此外,麦当劳、肯德基等快餐店印发优惠券也是一种以增加交易成本来获取最大利润的策略。优惠券可以在网上下载,门店领取,自行复印,点餐时甚至不用出示优惠券,只需报出优惠套餐的编号。这种优惠并没有数量的限制,但快餐店却并不在正式的菜单上降价。稍加分析可见,顾客如果要享受优惠,需要付出一点成本(交易成本),而愿意付出这一点成本的顾客往往时间成本较低,相应地,收入也较低。于是,快餐店通过设置交易成本,对高收入顾客和低收入顾客区别定价,从而使利润最大化。

最后,如果要动用市场之外的手段解决交易成本问题,不要忘记,这些手段同样也有成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由科斯定理推出,当交易成本过高而自愿的交易无法达成时,法律可以在两个方面发挥作用。一是制定可降低交易成本的法律规则,二是法律直接规定效用最高、成本最低者享有产权。但无论哪种方式,法律本身都会带来一系列的成本。立法成本、执法成本、诉讼成本,等等,都构成了广义的社会成本。而且,与市场中自愿的行为不同,法律因其强制性,缺乏有效的标准来评判其产生的总成本,即使能解决某一具体问题,也可能得不偿失。

总之,交易行为是人的行为,交易成本也和人的行为所产生的其他行为一样,具有主观性。交易成本是高是低,是应该减少还是增加,以何种方式减少或增加,都应尽可能交由行为人自己去判断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