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经济学人论坛高级研究员 王兴康
现代社会中,与身份等级社会相比,以交换与契约为基础的社会往往效率较高。
如果能够生活在伊甸园,各种资源与物品应有尽有,能够满足所有欲望与需求,那么,就不存在选择的必要与麻烦。可惜,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现实世界往往人心不足,资源有限。
面对稀缺的世界,每个人必须时刻选择,选择就得有标准。歧视的本义是区别对待,符合标准者往往歧视不符合标准者。比如按照价高者得购物,就是富人对穷人的歧视;按照考分高低决定所进大学,就是智力高者对低者的歧视;按照权力大小分配财富,就是职位高者对低者的歧视;按照武力大小分配地盘,就是力气大者对小者的歧视。此外,还有按照肤色、民族、血统、地域、年龄、性别等为标准的多种歧视。
所有歧视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以个人身份等级为标准,另一类以财富多少为标准。以身份等级为标准的典型比如古代中国的家庭与国家制度。在家里,父亲的地位与权力高于儿子,儿子甚至被当作父亲的财产,儿子日常工作与生活只能听从父亲指令。走出家庭,移孝为忠,用同种结构与原则处理社会人际关系,身份等级低者服从身份等级高者,以此方式使用资源,分配收入。
以财富多少为标准的典型比如市场经济制度。市场购物标准是价高者得,比如购买一套住房,无论你是谁,不想付款就拿不到房,而一个普通人如果付了房款,就可以把房子买下来。
现代社会中,与身份等级社会相比,以交换与契约为基础的社会往往效率较高。比如一张春节期间的火车票,如果以价高者得的方式分配,那么,购票者所付金钱是他为别人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换来的。如果以身份等级方式分配比如按照职位高低分配,人们就会花费时间精力追求更高的职位,而职位本身对他人对社会没有好处,所费时间精力是种浪费。又比如以年龄大小为标准进行分配,那么,人们就会花费时间精力去虚报年龄,而此举本身对他人对社会没有任何好处,是白白的浪费。
因此,我们可以从歧视标准判断一个现代国家与地区的发展阶段与富裕程度。凡是以契约交换方式使用资源与分配收入的,往往是相对发达的国家与地区;以身份等级为标准使用资源与分配收入的,往往是发展中国家与地区。
既然从使用资源、分配收入角度看,以财富多少为标准的契约方式效率较高,为什么会存在以身份等级为标准的方式呢?
这与国家初始的经济形态密切相关。比如西方文明的源头在古希腊,与中国地形西高东低,气候雨热同期(主要其中在每年3至10月份),适宜种植高产水稻不同。古希腊耕地不足,冬季温湿,夏季干热,只能种植低产的麦子,麦子每亩产量约水稻的1/3。希腊多山环海,岛屿密布,海岸线曲折,多良港,适合通航与运输。希腊自古以来以航海商业文明为主,本土的生活必须品绝大多数是进口的,包括粮食、蔬菜、油料等,出口的主要是手工制品。
根据现代产权学中的科斯定律可知,以市场交换为主的商业文明一定要以清楚界定的财产权利即个人权利为基础。在个人权利为基础的商业文明中,往往以市场经济为主,政治上往往以民主制度为主,主要以契约方式协调经济与政治。
在中国,雨热同期的气候条件与较好的地质与灌溉条件,使得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耕文明国家。与商业社会需要清楚界定个人财产权利不同,农耕文明国家可以节省清楚界定保护产权的费用,往往以团体权力为基础,以身份等级方式使用资源、分配收入。比如古代中国士、农、工、商四种身份的划分,又比如古代中国以家庭、家族,以户为权利界定单位,而非以个人为权利界定单位。
不同的地理气候条件使得古代各国文明形态各异。商业文明的社会与国家往往需要明确个人权利,以契约方式协调经济与政治。农耕文明的社会与国家往往以团体权力为基础,以身份等级方式使用资源、分配收入。现代社会中,以契约方式协调经济与政治的效率往往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