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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文摘】爱比克泰德心学:从心所欲而不逾矩

2014年11月14日 07:21  点击:[]

作者:复旦大学哲学学院 杨兴凤

古典智慧确立生活的支点在于自我,通过自我克制使自我不受制于外部世界。其实,作为人的生活所承受的重量并非外部世界的重量,而是自我之重。自由的生活关键在于训练自我承受的能力以及把握自我的能力。希腊化—罗马时期的斯多亚学派的关注点即在于此:自由的生活与转向对内心的关注。爱比克泰德(Epictetus,约公元55—135年间)的学说就典型地体现了斯多亚学派的这两个核心理念。

福柯在其《主体解释学》中总结出的斯多亚学派思想家的精神乃在于一种自我修身术,表现为“关心自己”,其核心即是自由意志的训练。自由意志在爱比克泰德看来是人的自然本性,只要遵循这一本性,“划定自由意志的界限”和“正确地运用自由意志”,就能够过上自由的生活。“划定自由意志的界限”即区分出“我”所拥有的和不是“我”所拥有的。后者于我而言是外在性,是纯粹的他者,若“我”让这个无法消除的他者成为自我的内容,则自我就被他者所规定,而丧失自由。“我”所能拥有的,仅是外在性的印象或表象。表象在爱比克泰德那里是指“心灵的所有生活”。“正确运用自由意志”意味着正确运用表象,具体说来,即“能够产生采取行动的驱动和不采取行动的驱动、产生想要东西的意愿和想要回避东西的意愿的能力”。这样,心灵就会完全主导自己,而不会再借助外物来衡量自己的心思意念,从而能够抛弃妨碍自由的外物依赖,当心灵从这种依赖感解脱之时,巨大的力量就会自内迸发。心灵的丰盈与勇敢成为衡量幸福与否的尺度时,人就获得了自由。错误来源于对错误的表象表示了同意或草率地对还不清楚明白的表象表示了同意。

爱比克泰德心学三题(亦是斯多亚学派的三个主题)就呈现出来了:意愿、驱动和同意。爱比克泰德在其《论说集》中将其表述为:“你的工作就是要正确地行使自己采取行动的驱动和不采取行动的驱动,从而确保自己不做错事;你的工作就是要正确表达你的同意和悬置你的同意,从而确保自己不被假象欺骗。”

这三项中,意愿最重要。爱比克泰德是使意愿成为斯多亚学派关键词汇的人。意愿是人的真正自我所在,是从神那里分来的理性之权能之内的东西,因从出于神,故不为外物之束缚,是人之思想自由的基础;而且由于意愿源出于理性、至善的神,所以它能使人做出正确的判断与抉择,此乃人行动自由的基础。斯多亚派以意愿为核心,表明它是理论认识与伦理实践的结合点,其注重的是心理修炼,目的在于使人做好准备,应对生活的挑战与难题,不致于陷入被控制的状态或为激情所左右。它包含了一种放弃的智慧,在爱比克泰德看来,放弃外物的控制与妨碍实则成就了自我之纯粹与丰实。

爱比克泰德的“自我”要求你的“是”不是形式,而是“这个”——你之为你的独特与秉性,此为其个体性原则。“这个”不是以外部的东西来确定,即不是以非自然的财产、权位和名声来确定自我、成为自我的主导原则。真正的个体性是基于正确的意愿而回归到与自然本性一致,也就是回归到自由意志范围内并正确行使自由意志。这样,我们的心思欲念就不会为外物所占据,自我在自我中就能够安顿自由,就能够平息灵魂因外物的主导而产生的不安宁状态。

在斯多亚学派晚期,自我成为伦理学的唯一内容。这与柏拉图的主张截然相反,爱比克泰德认为,伦理起源于自我。“好”来自于个体的自我,而非普遍性的德性生活所认为的公正、自制、勇敢等。普遍理性下的道德只是观念的虚妄,要实现伦理生活关键的是理性在个体身上的正确使用,落实为一种自我存在方式。对爱比克泰德来说,专注于自我就是厘清“什么是我权能范围内的事,什么不是我们权能范围内的事”。一千多年后,福柯在《主体解释学》中也表达了同样的主题——主体的自由首要的是“关心自己”,即为生活中一系列会突然出现的不可预见的事件作好准备,从而能举止适当。这反映出古今西方伦理学皆以“自我”为核心论题,也反映出自我修炼于人的生存状态而言的重要性。

今日,当我们关注外物而不再关注自己、不再关心自己时,我们的判断就出了问题,我们没有把握住真正应注意的对象。爱比克泰德和福柯对此开出的药方是:勿把自己交托给其他事物,而应始终关注自己的权限和意愿,过不被外物所妨碍的生活,从心所欲而不逾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