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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会议】推进转型期中国社会公正发展

2014年11月11日 07:20  点击:[]

10月10—11日,由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华中科技大学主办的第二届中国社会科学跨学科论坛在武汉举行。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副总编辑王利民、华中科技大学副校长杨勇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此次论坛主题为“平等、公正与社会变迁”,来自全国哲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法学、公共管理学等领域的学者从不同学科视角切入,深入研讨平等公正这一人类永恒的价值追求。

在具体历史背景中界定“公正”

正是由于社会公正的相对性和复杂性,对于如何定义“公正”,不同时代、不同理论背景的思想家所作的解释各不相同。对此,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欧阳康表示,要将其放到具体历史条件和理论背景中去,让其得到正确的“还原”与界定。

从法律公正观念的历史演化来看,它经历了三个嬗变过程。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胡玉鸿向记者介绍说,在人类社会法律发展的早期阶段,正义理念更多指向个人应得,着眼于通过保障个人应得,督促人们对自己的生存、生活负责。19世纪末20世纪初,法律公正观的主导模式为社会公正,寄望于国家的匡扶正义。而个人应得与社会公正观念所蕴含的内在冲突,又迫使我们在当今的法律公正观上进行调试,从而走向复合正义。

由于人的出身、禀赋、背景等差异,人们在自然所得方面存在的先天差异难以改变。作为一种尝试,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张国清试图阐释一种社会应得理论,以实现所有个体在社会上的平等。

在张国清看来,社会应得理论是回到社会公平的重要起点,为缓和社会矛盾提供了可行路线。他说,社会应得是社会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分配的一个区间,既承认社会经济不平等,又要抑制社会经济不平等,明晰公共权力清单,限制公共权力的自我膨胀倾向,划定公共权力、自我—所有权和社会赋权的边界,引导政府转变工作重心,体现社会公平。

以公平理念促成全球正义

对平等正义的追求,一直伴随着人类的发展进程。古代社会生产条件低下,物质资料相对匮乏,生活资料私人占有的不平衡引发了利益冲突。为调节、改善这种紧张关系,便有了正义的客观需要。

“为了缓解社会资源的稀缺性和人类无限多样需求间的矛盾,必须用一定社会标准和原则来配置社会资源,这便诉诸正义。”欧阳康表示,从国家治理的视角来看,推进社会公正建设,要从理念、制度和能力着手。这需要塑造社会公正的共识理念,建立健全国家社会公正保障制度,加强和提高国家社会公正的调控能力。

对弱者的保护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不过,胡玉鸿表示,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是潜在的弱者,因此,当代社会保障理念不应再以特定人为对象,要以所有社会成员为对象,使社会公平的效果遍及每个人。同时注重弱者的权利维护,减少制度设计中的不平等因素。

当代世界,各个领域权利分配的既定格局存在极大的非公平正义性。对此,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陈廷湘表示,从理论上讲,纠正的途径有两条,一是在纯自然法范围内解决,二是通过谈判制定公平正义的国际规约加以调整。

历史的教训一再向世人昭示,在自然法范围,由“最先占有”演化出“有力者占有”,改变国际利益分配格局的尝试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灾难,如一战和二战。陈廷湘表示,现存国际格局下的不公正、不平等不能尝试在自然法范围解决,应加强国际合作,以公平理念促成全球正义的实现。

“立足于全球正义,每个人在道德上都应当得到平等的关注,并充分享有作为人的基本尊严。”陈廷湘说,发达国家有责任帮助欠发达国家提高保护弱者权利的水平。而这种全球正义观本身就是社会公平观念在世界范围内的扩展,因而也成为国际社会通力合作消灭贫困、减少弱者的理论基础。

研究公平公正要有跨学科视角

当今中国正面临深刻转型。转型中的平等正义问题,既具有一般社会现代化转型的特征,又存在重大区别。南开大学哲学院院长王新生表示,转型期社会公正处于经典正义理论盲区,不能完全用一般的社会变迁和社会转型理论加以解释。

如何推进转型期中国社会公正发展,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是摆在当代中国学者面前的重大时代使命和历史责任。学者表示,这需要充分借鉴中外学术资源,梳理全球不同历史时期思想家对公平正义问题的论述,挖掘中国传统文化资源中关于社会平等公正的思想资源。

由于平等公正是一个涉及哲学、伦理学、法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多个学科的研究领域,多位学者表示,要进行跨学科研究,促进不同学科的交叉融合和不同视角的多维透视。对此,陈廷湘认为,有必要形成一些能够被共同认可的议题、概念和研究的逻辑起点,作为对话和交流的平台,以促进各学科站在同一个起点上充分对话,并有效整合各学科的研究成果。

“考察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期的平等公正问题,最重要的还是要把握社会现实,从社会现实中的问题出发、从社会实践出发研究中国社会的特殊性,以及这一特殊社会转型带来的特殊的社会平等公正问题。”王新生表示,应该更加注重社会交往关系的流动变化和发展趋向,而不是固化的交往关系模式所形成的固化社会结构;更加注重导致社会转型的原因分析,而不是一般社会变迁动力的考察。

平等与公平之间本来就具有非常复杂的关系。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平均与平等、平等与公平之间的关系也将面临更为复杂的局面。由于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仍然需要发展,陈廷湘认为,当前的社会公正原则一定要适当兼顾效率。对此,王新生表示,它最终归结为怎样在“市场”和“社会”之间找到平衡点:要将市场的驱动力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尽可能稳定在既能很好地维护社会公平,又不至于破坏发展驱动力的平衡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