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哲学部 李育书
在康德政治哲学体系中,“法权论作为道德论的第一部分,被要求有一个从理性中产生的体系,人们可以把这个体系称为法权形而上学”。就此而论,政治和道德的基础在于可普遍化的理性,二者都是理性的产物,这也是政治与道德一致性的根源。
视政治为理性的产物,这一观点典型地反映了近代以来的整个理性主义传统。在以政治为理性产物的众多思想家中,以霍布斯最为典型。霍布斯认为,政治既是理性设计的产物,也是实现理性的工具,其运转法则也须服从理性。康德同意该观点,但表述稍有不同。康德把政治看作是人们进行共同生活的保障。人们最初只具有自然法权,尚无公共法权,而没有公共法权就没有长久的保护和真正的权利,因此,人类必须要过渡到法权状态,这也是政治的由来和政治的必要性,在这一点上,康德、霍布斯以及卢梭观点是一致的,都认为政治是人们理性设计的产物。但在康德看来,其所主张的理性同时意味着道德,因为道德出自理性,因此理性自身包含了价值。在康德哲学中,政治与道德都是理性的产物,政治与道德始终不是完全分离的。
在近代哲学上,卢梭批判了近代政治带来的政治与道德的分离,并采取了一种纠正方式,即追求美德政治并一定程度上以道德代替了政治。作为受卢梭影响最大的思想家,康德意识到卢梭思想中潜藏的风险。因此,他没有采取卢梭的策略,而是明确限定了政治与道德的合理界限。
同样有趣的是,虽然黑格尔并不接受康德政治哲学的静态学说,而认为伦理实体性乃是政治的既定前提,人们不能跳出伦理实体来凭空设计政治。但他依然接受了康德以道德为最高评判标准的立场,认同康德的历史存在最终目的的思想,并同样对历史的最终目的怀有高度乐观。这些方面都可以看出康德深刻影响了黑格尔乃至康德之后的整个政治哲学。
思想的现实意义总是和思想本身紧密联系的。在笔者看来,苛刻地讲,康德对政治与道德关系的论述并不是很清晰,需要研究者自己加以梳理,但这并不妨碍他思想的影响。康德认为,政治与道德在经验领域保持各自的界限,当二者发生冲突时,道德是最终裁决者,政治需追求道德目标。这就意味着,在政治运行中,道德要与政治保持合理的区分,不能发生混同,要在各自的范围内运转;道德目标在实际生活中不能泛化,它不能在每个细节上都渗透到政治领域之中。政治目的在于实现和保障人的主体地位,因此,政治不能遗忘道德目标。
康德的上述观点首先是对法国大革命的反思。在《道德形而上学》中,康德一再主张尊重现有法权的权威性,强调不能破坏法权去实现政治目的。在政治思想史中,康德的这一观点常遭到嘲笑和批判,然而该观点正是康德政治与道德关系的最好说明。康德主张在既定范围内保持政治与道德分离,其言下之意正是要防止道德被政治滥用,也防止道德对政治的过度干涉。笔者认为,康德以道德为政治奠基,秉持人类发展的乐观主义,确立人类发展的道德愿景,这种理念是弥足珍贵的。
就理论体系的完备性来讲,人们很难从理论体系自身找到康德学说的不足。然而,当前康德学说常被批评为“理性的形式主义”,即形式主义的理性本身不包含具体内容,因此很多具体法权原则难以形成。其实,这并不是康德政治哲学的主要困难,因为康德一直强调他的学说只关心那些得以成为普遍法则的原则,他并不关心具体经验。因此,如果一定要找出康德政治思想的不足的话,笔者以为,康德政治哲学面临的最大挑战是价值理性问题,即能否把价值涵盖于理性之中。
如韦伯所指出的,自近代哲学的理性主义兴起以来,“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分离”成了一种普遍趋势,人们更加接受理性本身的所谓价值中立特征或者工具功能。对于这一趋势,康德没有足够重视,也无力应对,他没有看到这一趋势在他身后的
变化,也无力让所有人都来接受包含有价值判断在内的古典意义上的理性。正因为理性自身的分裂,使得他的政治与道德内在统一的观点一直受到质疑。因此,康德政治哲学是针对政治与道德分离的一剂良方,但无法应对理性自身的分离,而且因理性的分离不断受到质疑,这是康德始料未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