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研究所 王馥芳
在《韦氏词典》公布的2013年十大热词中,science(科学)和cognitive(认知的)两词位居前两位,而metaphor(隐喻)居尾。这表明,认知科学和隐喻研究正从学术热点转化为大众的兴趣点。公众对“隐喻”的浓厚兴趣或许源自两点:隐喻性语言令人着迷,充满想象力和新奇意象;在理解上,我们总能借助具体事物的某些性状或特征来理解抽象的、难以理解的概念。但作为一种认知分析工具,“概念隐喻”的“短板”在于,其对概念理解的“不完全性”可能导致认知上的“误导”。
隐喻是一种概念化的心理操作模式
20世纪80年代莱考夫(Lakoff)和约翰逊(Johnson)提出的概念隐喻理论,揭示了人类概念系统的隐喻本质。其可简略表述为:隐喻不仅是一种纯语言现象,还是一种概念化的心理操作模式,而这意味着我们赖以行动和思维的概念系统在很大程度上是隐喻性的。该理论提出后,隐喻研究引起了心理学、哲学、人类学、社会学和文学等相关研究领域众多学者的极大兴趣。通过对出现在教学、政治、文学、宗教等领域中的各种隐喻性话语的系统分析和梳理,学者们得以概括和提炼出在这些领域中构建复杂概念和复杂事件的基本概念隐喻,并据此推断出有助于对这些领域加以整体理解的一些特定的概念隐喻认知模式。但学界以往更关注概念隐喻对概念系统奥秘的揭示作用,较少关注其认知局限性。
认知转向:从先验理性到有限理性
先验理性的思想由来已久。康德的先验哲学认为,“理性就是提供先验知识之诸原则的能力”。他所言理性,就是先验理性,即完全凌驾于经验之上的、独立的认知能力。先验理性假定人脑具有纯粹知识、与经验无关的推理能力以及以概率计算为基础的决策能力。
这种理性观的缺陷是明显的,它漠视人脑适应现实世界的实际方式,忽视身体结构、环境结构以及两者之间的互动等诸多经验因素对认知的限制性。于是,有限理性观应运而生:理性不但受到人自身躯体及其性状的限制,而且受到躯体与其所处环境之间的互动状态的限制,即理性无法和经验完全割裂开来。
在认知心理学领域,有限理性的观念可以追溯到当代认知心理学先驱、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Herbert Simon和另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Daniel Kahneman。德国“马克斯·普朗克人类发展研究所”以Gerd Gigerenzer教授为代表的“适应行为与认知中心”在有限理性的思想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生态理性假说,并为其找到生物学基础:虽然从理论上说,基于先验理性的、以概率和统计规则为依据的行为准则可能更容易达到决策的最优化,并有可能更好地利用和占有自然或者社会资源,从而有效提高生存几率或改善生存状态,但是,由于自然资源的相对丰富以及人类大脑和身体本身的物理限制,生物机制并不要求人类和动物在现实生活中以概率和统计规则为准则进行基本的推理和行为决策。生物机制只要求人类和动物具备生态理性,即理性能够达到生物体对现实环境的自适应。基于有限理性和生态理性,以Gerd Gigerenzer教授为代表的研究小组提出一种新的与环境结构相拟合的决策策略——简捷启发式,以对抗以往人们所倡导的“多元回归”策略。
概念隐喻存在认知局限性
有限理性和生态理性思想,与认知语言学所倡导的体验认知思想相一致。体验认知假说认为:认知、理性、意义受制于人类的身体结构以及身体与其所处环境之间的互动,不存在不受上述制约的去经验化的抽象理性。其基本假设之一是:“思维、视觉、行动和情感操作共用同一个神经结构;语言经由司管行动的感知—运动和情感系统的作用而变得有意义。”基于此假设,隐喻这一传统的语言修辞机制才可被视为概念系统的思维机制。
理性的有限性,势必导致人类概念系统的有限性,即其无法完全反映世界,充其量只借助语言实现对世界结构的心理构拟。这在本质上是对世界结构的意象—图式化抽象,是世界的理想化认知模式。基于有限理性观,理性对事物的认知只能是不完全的,不存在全景式的认知。于是,概念隐喻必然存在认知局限性。
首先,这种局限性源于经验的界限。康德认为,经验的界限源于“我们的感觉系统里缺少有关的感觉,所以灵魂或心灵本身,即精神实体是经验所达不到的”。这导致概念隐喻这一完全依赖经验的认知模式势必存在局限性。
其次,概念映射机制的部分性决定了概念隐喻在本质上对概念的理解是不完全的。隐喻的生成机制是概念映射,而后者在把源域中的一些特征映射到目标域中的时候,在凸显源域的某些特征同时,也遮蔽了源域的另一些特征。正因为隐喻的这种遮蔽性,其才具有某种误导性。比如,我们用“争论是战争”的隐喻关系,理解“争论”这一抽象概念时,并未把“战争”这一源域中的所有属性特征全部映射到对“争论”的理解之中。我们自动屏蔽了有关战争的诸多特征,如死亡、受伤、流血、射击和爆炸等,只把“战争”这一源域中的争端、进攻性、防御性、战术和胜负等特征映射到“争论”这一目的域之中。
单一的概念隐喻无法达成对概念的完全理解,那么,概念隐喻矩阵能否达到对概念的完全理解?理论上讲,一个多层级且同时下辖多个基本隐喻的较为复杂的概念隐喻矩阵可以达到这一点。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理性的有限性,我们对概念隐喻矩阵的提炼和构建总难免顾此失彼。以关于婚姻概念的较为复杂的概念隐喻矩阵为例,矩阵最上层的“婚姻是契约”这一概念隐喻至少下辖四个隐喻:“婚姻是合约”、“婚姻是责任/义务”、“婚姻是互爱”和“婚姻是联盟”。而这四者又分别下辖诸多基本隐喻,如“婚姻是联盟”下辖“婚姻是企业”、“婚姻是经营”、“婚姻是互惠/互利”等基本隐喻。从词义描述的角度看,上述有关婚姻概念的概念隐喻矩阵,实质只凸显了婚姻概念中的正面信息,未能全面揭示婚姻概念的语义复杂性,即遮蔽了其中的负面信息:自私性、交易性、逐利性、相互利用/算计、相互争吵等。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词典释义的完备性描述研究”(11BYY088)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