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将对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医疗机构科室运行与管理。目前,省卫计委、省工商局、省食药监局等部门已联合组成调查组,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医疗机构,将坚决依法依规追责。
省卫计委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出租承包科室或变相出租承包科室问题的严重性,医疗机构要对本机构对外合作的科室、项目,或其他个人组织或组织合作购买医疗设备的情况进行自查和清理。对于已经出租的、变相出租承包的或违规合作项目,必须立即取消或终止。
省卫计委明确,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各市(州)卫生计生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细化医疗广告审核流程,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要会合工商等部门查处。(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