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不止富一地之民;兴业,着力兴贫地之业,这才是返乡创业的深层价值取向
近来的一些新闻,让人们的目光再度聚焦农村。一是《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出台;二是媒体探访农村的“极贫”人口,衣食住行的艰苦场景令人唏嘘不已。
扶贫攻坚的“死角”如何在“创时代”消失?“互联网+”后边的空间能否延至农村?于创业、创新的时代潮流中,将返乡创业的种子撒在共同富裕的土壤上,意义才更为深远。
以往,对于创业的理解,很多人认为这是城里人的事,农民工似乎只是配角,至多是创业带动起来的就业者。其实,2.74亿农民工里大有人才,他们在外出务工中积累了财富、增长了见识,还有了一定的技术和市场观念。因此,从打工者转身为小老板,农民工中的佼佼者并不输人,甚至还有模仿、赶超的后发优势。
“洼地效应”,是我们看好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关键。在经济新常态下,东部沿海地区、特大城市的就业日渐饱和。相反,中西部地区、中小城镇的产业发展方兴未艾,广阔天地存在大量需求,而贫困人口的“边际购买力”较强,些许增收便会迅即转化为有效需求。另一方面,《意见》等也为返乡创业者创设利好,比如简化了审批手续“降门槛”,减征了税费“降负担”,加大了财税支持力度并搭建创业平台。可见,客观的经济大势与政策的因势利导,均为返乡创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契机。
这一方向与契机,同样是贫困人口的新希望。无论大山深处“靠天吃饭”的绝对贫困户,还是挂念着留守在家孩子的外出打工者,共同的缺失点就是家附近无产业,没办法就近脱贫、就近奔小康。随着返乡创业带动的人才流、资金流、技术流,必将创造出大批乡镇就业岗位,让更多致富梦在家门口圆起来。
也有人担心,返乡创业算不算是“逆城镇化”?其实不然,广袤乡镇百业兴旺的目标,主要指向中小城镇,特别是县域经济,实际上属于就近城镇化。这是对特大城市人口扎堆的疏解,是对东部产业转移的承接,将会扫清贫困的死角,让经济发展更加均衡。富民,不止富一地之民;兴业,着力兴贫地之业,这才是返乡创业与新型城镇化的深层价值取向。
田园将芜胡不归?不少农民工对返乡创业、就业,心存一定的顾虑。硬件方面,线上线下有待优化,基础设施亟待完善,以创业园区为代表的孵化器也需加紧成型。也要看到,创业的羁绊还在于县乡地区的传统人际文化。一些基层地区的公共服务体系尚待健全,办事、创业的商事环境差强人意,办证、贷款离不开七大姑八大姨等人情掣肘,“熟人社会”的负面效应时时在创业路上显现。
可以说,这种落后的文化氛围是返乡创业真正的门槛。所以理顺县乡基层的复杂关系,切实降低经营、融资的成本与风险,让创业者拥有良好的启动与成长空间,是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激发积极的创新动能的重中之重。当然,公平的创业势必对应着公平的就业,有利于农村贫困人口的就近脱贫、就近致富。
在热播的返乡创业题材影视剧中,常见的一幕是创业农民们遇到吃拿卡要的“软钉子”,往往需要“青天大老爷”出面摆平。换个角度看,这正表明了法治在县乡市场上的缺位。从农耕文明迈向商业文明,“惊险的一跃”便在人际文化向契约文化的深刻转换,这个过程注定艰辛,注定离不开法治观念与行为的塑造。不让返乡创业水土不服,不让贫困人口在全面小康的路上掉队,需要启动新的法治引擎,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农村谱写新的动人篇章。
《 人民日报 》( 2015年06月26日 05 版)